【海南省】2020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与大纲
【统考时间】
播音与主持类:2019年12月28日-29日
舞蹈类:2019年12月28日-29日
播音与主持类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专业统一考试(简称播音与主持统考)是面向海南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技能测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科主持与播音专业招生。播音与主持统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查考生的语音条件、思维能力、语言表现能力和综合艺术素质。普
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播音与主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科目
新闻播报、作品朗读、即兴主持和才艺展示。
(二)计分办法
四个科目满分为250分。其中新闻播报为60分;作品朗读为60分;即兴主持80分;才艺展示50分;
各科目采取百分制现场评分;
考生总成绩=新闻播报成绩×60%+作品朗读成绩×60%+即兴主持成绩×80%+才艺展示成绩×50%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新闻播报
1.考查目标
考查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对作品的理解力、表现力。
2.考试内容
播报指定的新闻稿件,篇幅300字左右。
3.考试形式
面试。
4.考试要求
考试时考生只报考号及所抽到的题号,不得透露姓名等信息;考生播报限时1.5分钟;考后将题签交给监考员,不得将题签带出场外。
5.评分标准
依据普通话水平、声音条件、文字语言感受力、有声语言表现力、态势语言表现力、仪容仪表等六个方面进行评分。
(1)A等(90-100分):普通话标准;嗓音条件好,声音清晰、悦耳;形象好、仪表端正;对文字语言的理解感受能力强;能很好地运用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创作性地表现作品。
(2)B等(80-89分):普通话较标准;嗓音条件较好;形象好、仪表端正;对文字语言有基本的理解和感受,能运用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较流畅、完整地表现作品。
(3)C等(70-79分):普通话语音基本标准;嗓音条件较;形象好、仪表端正;对文字语言有基本的理解和感受,有声语言、态势语言有基本的表现力。
(4)D等(60-69分):有方言语调,嗓音条件一般;形象好、仪表端正;对文字语言稍有理解、感受,有声语言、态势语言表现力一般。
(5)E等(59分及以下):方言语调严重,音质差,对文字语言没有理解、感受,有声语言、态势语言表现力差。
(二)作品朗读
1.考查目标
考查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对作品的理解力、表现力。
2.考试内容
朗读指定的文学作品,节选自基础教育阶段的中外现代文学作品,体裁不限;篇幅350字左右。
3.考试形式
面试。
4.考试要求
考试时考生只报所抽到的题号,不得透露姓名等信息;朗读限时2分钟;考后将题签交给监考员,不得将题签带出场外。
5.评分标准
依据普通话水平、声音条件、文字语言感受力、有声语言表现力、态势语言表现力五个方面进行评分。
(1)A等(90-100分):普通话标准;嗓音条件好,声音清晰、悦耳; 形象好、仪表端正;对文字语言的理解感受能力强;能很好地运用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创作性地表现作品。
(2)B等(80-89分):普通话较标准;嗓音条件较好;形象好、仪表端正;对文字语言有基本的理解和感受,能运用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较流畅、完整地表现作品。
(3)C等(70-79分):普通话语音基本标准;嗓音条件较好;形象好、仪表端正;对文字语言有基本的理解和感受,有声语言、态势语言有基本的表现力。
(4)D等(60-69分):有方言语调,嗓音条件一般;形象好、仪表端正;对文字语言稍有理解、感受,有声语言、态势语言表现力一般。
(5)E等(59分及以下):方言语调严重,音质差;形象好、仪表端正;对文字语言没有理解、感受,有声语言、态势语言表现力差。
(三)即兴主持
1.考查目标
考查考生在交流语境中口语表达及对话题驾驭能力、思维敏捷程度、临场心理控制能力、语言组织能力、沟通能力。
2.考试内容
根据提供的题材或题目要求,模拟相关节目组织主持词,并进行即兴主持。
3.考试形式
面试。
4.考试要求
考试时考生只报所抽到的题号,不得透露姓名等信息;不得拿提纲或讲稿;要求内容健康,观点正确,主题明确;语言结构完整、合理,层次清楚;语流顺畅,语法规范;限时2分钟;考试结束后不得将题签带出考场外。
5.评分标准
依据主持状态、内容结构设计、思想观点立场、即兴组织语言的能力、普通话的规范程度从五方面进行评分。
(1)A等(90-100分):主持状态积极,交流感强,具有很好的感染力和亲和力;内容结构完整,层次清晰;逻辑思维能力强,表述的观点立场鲜明、正确;
即兴口语表达能力强,能依据所给材料的内容流畅地进行阐述和议论,准确清晰地表达思想观点;普通话语音规范、标准。
(2)B等(80-89分):主持状态较积极,有交流感,有一定的亲和力;内容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表述的观点立场正确;
即兴口语表达能力好,能依据所给材料的内容较流畅地进行阐述和议论,较清晰地表达思想观点;普通话语音没有成系统的错误。
(3)C等(70-79分):主持状态一般、有交流意识,具备一定的观点立场,能依据所给材料把内容大致讲清楚,稍有方言语调。
(4)D等(60-69分):主持状态不放松、缺乏交流感,观点立场不鲜明,能依据所给材料讲出大概意思,有方言语调。
(5)E等(59分及以下):主持状态不积极、没有交流感,基本没有观点立场,内容表述不清,方言语调较重。
(四)才艺展示
1.考查目标
考查考生的综合艺术素质。
2.考试内容
自选演唱、演奏、舞蹈、曲艺、其它类等,艺术形式不限。
3.考试形式
面试。
4.考试要求
考生自备曲目和所需器材;节目不超过4分钟。
5.评分标准
(1)演唱类评分标准
a、嗓音条件好,声音自然、流畅,咬字清晰;
b、音准、节奏无明显出入;
c、歌曲演唱完整,熟练,并有一定的技能技巧和唱功。
d、表情自然大方,富有感染力。
e、理解歌曲内容,表现力强;
(2)演奏类评分标准
a、乐曲健康向上;
b、技术娴熟,演奏连贯流畅,艺术表现力强;
c、乐曲风格把握准确,音乐表现生动、形象;
d、台风落落大方,精神面貌好;
e、音色优美,富有感染力。
(3)舞蹈类评分标准
a、内容健康;
b、形象好;
c、肢体协调,舞姿优美;
d、服装适合舞蹈内容、风格;
e、根据舞蹈内容与风格,表情自然大方,有感染力。
(4)曲艺类评分标准
a、内容健康向上;
b、对所表演的曲艺种类有较准确的把握,具有一定的基本功;
c、吐词清晰,发音准确,表演生动形象,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
(5)其他类评分标准
a、内容健康向上。
b、表演大方、得体,情感真挚,有强烈的感染力。
c、服饰搭配符合作品的风格特色。
每种才艺均按五个等级进行评分:
A等90-100分;
B等80-89分;
C等70-79分;
D等60-69分;
E等59分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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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舞蹈统考)是面向海南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舞蹈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招生。舞蹈类统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查考生的基础身体条件、节奏感、协调性和对舞蹈风格的把握能力、表现能力和表演能力。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舞蹈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一)考试科目设置
基础测试、剧目表演和即兴表演
(二)分值
总分250分,其中基础测试100分、剧目表演110分、即兴表演40分。
各科目均按百分制评分。
考生总成绩=基础测试成绩×100%+剧目表演成绩×110%+即兴表演成绩×40%。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基础测试
1.考查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有舞蹈专业应有的身体能力,是否经过了系统、扎实的基本功训练。考试主要从形体条件,软开度,旋转、弹跳、翻身、翻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2.考试内容
(1)形体条件,软、开度(搬左、右前、旁、后腿,下腰)
(2)基本功
①规定动作:平转、串翻身(男生可以蹦子)、大跳;
②自选动作:可选择三项技术技巧动作进行单一展示,与规定动作不能重复。
3.考试形式
面试。
4.考试要求
(1)考生自备练功服(女:体操服、裤袜;男:练功服)。
(2)考前到考点抽取考试场次和考号,按顺序参加面试。
5.评分标准
(1)A等(90-100分)
有极好的学习舞蹈的基本形体素质(身高、身材、五官等)。有极好的腰、腿、肩的“软”、“开”度基础,准确掌握“开、绷、直、立”。有极好的控制能力及弹跳能力,动作的力度感和稳定性极好,并熟练的掌握多种难度较高的舞蹈技术、技巧动作;
(2)B等(80-89分)
有较好的学习舞蹈的基本形体素质(身高、身材、五官等)。有较好的腰、腿、肩的“软”、“开”度基础,准确掌握“开、绷、直、立”。有较好的控制能力及弹跳能力,动作的力度感和稳定性良好,并掌握一定难度较高的舞蹈技术、技巧动作;
(3)C等(70-79分)
有良好的学习舞蹈的形体素质,有较好的“软”、“开”度基础以及弹跳力与稳定性,掌握舞蹈基本的技术、技巧动作。
(4)D等(60-69分)
具备基本的形体条件,有一定的“软、开”度基础和弹跳能力,及基本的舞蹈发展潜力。
(5)E等(59分以下)
协调性差,形体基本素质较差,不具备舞蹈发展的基本潜力。
(二)剧目表演
1.考查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身体协调性、舞蹈表演基本素质和对舞蹈作品的理解力、表现力,要求考生能够准确把握舞蹈作品基本韵律和风格特点,具备舞蹈的身体素质、技术、情感和形象表现力。
2.考试内容
自选或自编舞蹈片段一个,时间为70秒内。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等。
3.考试形式
面试。
4.考试要求
(1)考生自备舞蹈表演音乐,介质为CD或U盘,格式为MP3。
(2)服装自备;考生根据随机安排的考试场次及考号顺序考试。
5.评分标准
(1)A等(90-100分)
舞蹈动作流畅协调,舞姿优美敏捷。情绪饱满自然,表现力极为突出,舞蹈与音乐和谐一致,节奏感强,风格把握正确。有极好的从事舞蹈专业的发展潜力。
(2)B等(80-89分)
舞蹈动作流畅协调,舞姿优美敏捷。情绪饱满自然,表现力强,舞蹈与音乐和谐一致,节奏感强,风格把握正确。有较好的从事舞蹈专业的发展潜力。
(3)C等(70-79分)
舞蹈动作协调,舞蹈风格把握良好,舞姿较为规范,情绪良好,节奏感良好,有从事舞蹈专业的发展潜力。
(4)D等(60-69分)
基本能把握舞蹈的风格特点,有基本的表现力,音乐与舞蹈基本一致,节奏基本正确。
(5)E等(59分以下)
舞蹈动作呆板、僵硬,节奏感差,不能完成舞蹈动作,不具备从事舞蹈专业的潜力。
(三)即兴表演
1.考查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的节奏感和用肢体语言表达特定音乐情感的能力,以及对不同风格音乐的理解与诠释,用舞蹈准确、生动地表现出音乐的内涵。
2.考试内容
根据随机播放音乐的风格、节奏、情绪等进行即兴表演。
3.考试形式
面试。
4.考试要求
(1)自备练功服,可以使用道具。
(2)考生根据随机安排的考试场次及考号顺序考试。
(3)考试时间:不超过80秒。
5.评分标准
(1)A等(90-100分)
能够准确把握音乐的风格、类型及节奏,具备很好的想象力,肢体动作与音乐主题和谐统一,整体情绪表现力突出。
(2)B等(80-89分)
能够准确把握音乐的风格、类型及节奏,具有较好的想象力,肢体动作与音乐主题和谐统一,整体表现力较好。
(3)C等(70-79分)
能够良好的把握音乐风格、类型及节奏,具备良好的表现力。
(4)D等(60-69分)
舞蹈动作与音乐基本吻合,有一定的节奏感,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
(5)E等(59分以下)
舞蹈动作与音乐完全不吻合,不能顺利完成即兴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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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班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课程特点:该课程主要针对有一定专业基础的学员,学习周期一个月即240个课时,授课主要讲授专业提升遇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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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班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课程特点:该班型开设在校考前,针对往期学习中的系统课程查漏补缺,并对2025年的考试押题,模拟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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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班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课程特点:基础班+提高班+冲刺班三合一班型,系统学习专业知识,确保基础扎实和提高专业能力,冲刺名校更加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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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小课
开班时间:在校期间
课程特点:专业一对一,面对面,采用个性化教学,针对学员个人学习中遇到的难题,系统化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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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班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课程特点:该课程主要针对有一定专业基础的学员,学习周期一个月即240个课时,授课主要讲授专业提升遇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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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班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课程特点:该班型开设在校考前,针对往期学习中的系统课程查漏补缺,并对2025年的考试押题,模拟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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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课程特点:基础班+提高班+冲刺班三合一班型,系统学习专业知识,确保基础扎实和提高专业能力,冲刺名校更加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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